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时效是: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案外第三人认为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而在规定时限内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他人之间已经生效的、错误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法院依法就第三人的申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确保第三人民事权益不受损害的一项诉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是: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且存在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等情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
撤销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有效。如果债权人在一年有效期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也就代表着债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权利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四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
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主体: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
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撤销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相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
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步骤: 1、拟订收回方案; 2、听证; 3、报批; 4、下达收回决定书; 5、注销登记; 6、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
撤销仲裁裁决时间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如果超过了6个月的法定期限,当事人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撤销赠予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