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补偿或赔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而制定的。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
政府拆迁如何打官司,应当在拆迁过程中通过诉讼进行维权,在拆迁维权中,诉讼只是综合维权策略中的一个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也不是维权的必经途径。 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程序权利,拖延强拆的脚步;在民事诉讼中,提出的主张要得到法院支持,需要提出相应的证据; 这些证据还要在开庭审理中经过对方当事人质证,法官认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裁判依据。拆迁官司一般来说,是行政诉讼,应按行政诉讼的程序来办理。
房地产开发商破产清算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属于政府行政管理,政府不应干预房地产开发商与其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时,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政府强权征收土地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要注意以下问题: 1.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起诉。 2.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注意诉讼时效。 4.注意被告主体的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
政府信息公开滥用的规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应公开的信息内容有: (一)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四)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政府能以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因为政府修建房屋拆迁而裁员是不被允许的,因此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裁员是违法行为,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如果用人没有相关的赔偿,那么劳动者就可以利于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仅限于四种: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
政府特殊津贴标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将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为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我国从1990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并对作出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