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修改后是否是有效的,具体要看合同的涂改是否是经过双方的协商,是否是对重要内容的涂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而且不是主要内容的更改,并且修改之处盖的有校对章或者手印,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修改后的位置如果没有再由合同当事人签名确认的话修改的部分无效;但一般请款是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除非那部分是合同的主要、关键条款。《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房子一方不同意能不能卖,需要看房子的所有权是谁的。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房子是不可以卖的,因为对于共同所有的房屋,夫妻双方拥有共同的处理权,不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处理的行为,是违法的。 如果房子是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那么,再领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卖掉的。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人是无权进行干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将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有效地防范、制止和惩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堵塞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
书面遗嘱的生效要件: (1)订立遗嘱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且包含签名和日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试药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是必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向受试者或者受试者的监护人告知试验目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详细情况,并经其书面同意。 进行临床试验的,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费用。
我在警局录了口供签了字按了手印没录视频算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有效。离职事实要确认好如果员工口头提出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及时补上书面离职申请及手续。如果员工拒绝提交书面申请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录音等方式对口头离职的内容进行确认。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公章部分字不清晰是否有法律效力,取决于能否与原章进行比对和鉴定。如果在合同上盖的公章不清楚的,可以在旁边再盖一个清晰的章,这样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盖章问题上,特别要注意三点: 1、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应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2、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单位对外进行活动的重要凭据,不得借用,如借用其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签订合同,该合同属无效合同,出借单位和借用人要对该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 3、为防止代理人滥用代理权,越权签订合同,一般应采取先订合同后盖章的办法,不要随便将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交代理人,否则,合同签订人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合同都要单位承担责任。
签订的买卖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过户只要是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受到欺诈或者胁迫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车辆是按照正常手续去办理过户的,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这样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车辆是私下签署转让协议的,这样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车辆过户是需要登记的,未登记的没有法律效力。 汽车转让协议书具体包括: 1.售车方、购车方的身份信息。 2.甲方将车主的轿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 3.转让成交总额以及支付方式。 4.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 5.过户费。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与判决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调解书送达后,就产生以下后果: (1)当事人不能以经过调解解决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另一方再行起诉; (2)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当事人不得上诉; (3)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书送达后,如发现确有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诉,人民法院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