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 待房屋取得所有权后由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未解决归属权问题之前,房屋增值部分仍属于双方共同房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
买卖期房不属于违法行为,期房限转政策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无非是不能办理预告登记而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购房者买了期房想退房,若无正当理由,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若是因为开发商延期交房、房屋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购买期房存在以下风险: 1.房屋质量风险。房屋质量问题是期房收房时的主要问题,也是购房者投诉的重灾区。 2.面积变动风险。 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开发商的售楼广告经常是美丽动人的,仅凭广告宣传买房风险很大。 4.规划变更的风险。 5.定金风险定金的风险主要体现认购协议中的违约风险。 6.产权风险。实践中总有一些开发商以各种借口拖延办理产权证 7.合同
期房能贷款。 期房贷款步骤: 1、客户提供资料; 2、评估房产; 3、银行审核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4、赎楼并解押; 5、抵押登记; 6、重新开始还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转让期房的风险如下: 1、一房二卖的风险; 2、合同解除的风险; 3、逾期交房的风险;等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异于认购书内容; (二)开发商未取得相应的批准、证件; (三)开发商单方变更规划; (四)按揭未获批准; (五)先卖后抵、一房二卖或先抵后卖; (六)面积误差; (七)质量瑕疵; (八)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九)迟延交房; (十)逾期办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对商品房预售限定了
1.房屋质量风险。房屋质量问题是期房收房时的主要问题,也是购房者投诉的重灾区。 2.面积变动风险。 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开发商的售楼广告经常是美丽动人的,仅凭广告宣传买房风险很大。 4.规划变更的风险。 5.定金风险定金的风险主要体现认购协议中的违约风险。 6.产权风险。实践中总有一些开发商以各种借口拖延办理产权证 7.合同以及合同条款无效的风险。信息不
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认真查验相关文件; 2、注意定金条款; 3、区分定金和预付款; 4、注意购房合同中的面积; 5、注意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 6、注意对开发商产权证办理义务的约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
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所签订的合同则没有法律效力,业主有权要求退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对商品房预售限定了严格的条件,其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预售的前提。 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所签订的合同则没有法律效力,业主有权要求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条规定: 因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