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由此看来,抵押担保的存续期间即除斥期间与债权的存续期间是一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从这一规定看,抵押权的行使在债权诉讼时
可以离婚的。离婚是男方提出来的,除非法院确实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否则孕妇离婚将不被受理。夫妻协商一致离婚,是允许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 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是1年,但也有特殊情况可以投保短期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换句话说,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
除斥期间不是绝对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合理期限。 《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男方不能在女方怀孕,产褥,哺乳,或产后一年内提出离婚,连流产后都不能提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法律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代位权作为一种请求权,适用的是诉讼时效的规定,而不是除斥期间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
除斥期间中止不可以,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解除权、撤销权等。按照规定,除斥期间,是不能被任何事情中断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就是判处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徒刑期间当然也是剥夺政治权利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