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3、企业法定代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和义务有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发包人的权利,主要是向承包人收取依承包合同规定数额的承包收益,对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发包人的义务,在于交付土地以及森
商标权人的权利主要有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等内容。 《商标法》第56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作为民事诉讼证人的权利有:(1)证人作证受国家法律保护。(2)证人有权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提供证言,如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的,可要求法院提供翻译等,义务:(1)证人必须按时出庭作证。(2)证人必须如实提供证言。 证人享有的权利具体有: (1)证人作证受国家法律保护。 (2)证人有权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提供证言,如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的,可要求法院提供翻译等。 (3)
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 2.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1、出租人的权利 出租人享有按期收取租金的权利、监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的权利、按规定收回房屋的权利。 2、出租人的义务 (1)给付义务,即出租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的义务和尊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 (2)出租人的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告知义
嫌疑人在侦查起诉阶段的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7、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10、核对
消费者的权利: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能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能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实践中,合同当中的债权人能将自己的合法债权有偿或无偿的转让给第三人,此时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必须要通知债务人。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能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