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检察院公诉证据不足,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应当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以下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轻伤二级检察院不会出面调解。 检察院是提起公诉的机关,一般的调解活动由组织或法院进行。造成他人轻伤二级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需要视情节轻重看是否移交法院。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双方和解的话,检察院可以不起诉,以此结案;但是如果罪行、情节很严重,即便双方达成和解,还是需要移交法院进行审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下列情况可以到检察院报案: 1、涉嫌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4、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可以直接到检察机关进行报案。
公安机关的案件可以不交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治安案件等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案件,案情不明、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刑事案件,不会移交检察院。公安机关办案应做到对犯罪事实掌握清楚,证据充分,然后完整的将所有有关材料移送检察院。
检察院不起诉可以开无罪证明。无犯罪证明指的是由居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证明该居民在该辖区范围内,在一定的时间内查阅不到违法犯罪记录的一种证明文件。检察院做不起诉的决定,就意味着自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证明尚未构成犯罪的事实,就没有犯罪记录一说。因此是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倘若进入到检察机关的抗诉阶段并遭遇失败的情况下,相关的当事人便无法再次上书人民检察院请求其行使检察建议或是再度提起抗诉了。 地方各级的人民检察院在自身观点认为本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实际上存在错误的时候,依法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正式的上诉。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对办案民警没有什么影响。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检察院不起诉的概率非常之小,几乎百分之百的有罪。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做出的处理结果之一,其性质是人民检察院对其认定的不应追究、不需要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一种诉讼处分。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