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支持抗诉的可以看是否违规,违规的话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应。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 (一)申诉人撤回申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三)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四)应当终止审查的其他情形。
寻衅滋事检察院批捕不起诉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控告检察院违法办案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向该院院领导写信反映; 2.通过网评提出意见; 3.向他的同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 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院这个环节如果出错,会严重影响各方的公平。对于违法人员,纪检部门可以警告、记过或者撤职是处分,违法情节恶劣,构成渎职犯罪的话,法院还会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177条规定,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情形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
人民检察院延期审理的情况: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
检察院异地办案应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的《关于到外地逮捕人犯手续的几项规定》执行。 人民检察院需要到外地执行搜查任务和讯问被告人的,执行人员应携带有关法律文书、工作证,以及有介绍案情和执行搜查、讯问目的、要求等内容的公函,与当地人民检察院联系。 人民检察院到外地追缴赃款赃物,应当请当地人民检察院协助,并出示有关的案件材料和办理必需的法律手续。人民检察院到外地问询证人时,不得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根据第二百二十二条到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侦查羁押期限最多可以延长4个月。
(一)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是指在诉讼中,为了查明案情,由侦查机关指派或聘请具有司法会计专门知识的人员,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一项司法活动。 (二)文书鉴定,在文书司法鉴定中,委托鉴定是指公民个人、单位、仲裁机关、人民法院在处理纠纷或案件时,对文件的真实性有异议,委托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为查明事实真相提供依据。 (三)人体伤害法医鉴定。 【
如果法院认为检察院的起诉罪名不能成立,那会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如果法院认为检察院起诉罪名有误,则会依法变更为其他的批捕罪名,所以两者可能不一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63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本人肯定是必须要去的,一般情况下,案件在移交之前犯罪嫌疑人就已经处于羁押的状态中了,交警移交的时候,会连同犯罪嫌疑人,以及案件的卷宗等这些全部移交给检察院。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依法应当询问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