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一般通说认为,对过失犯罪不能进行正当防卫。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它以行为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为必备要件。过失犯罪的这一特征决定了当过失犯罪成立之时,不法侵害也随之结束,不法侵害既已结束,当然也就不能再对之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了。
正当防卫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4、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 5、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判定正当防卫的条件如下:(一)正当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二)实行正当防卫的起因是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存在。(三)实行正当防卫的时间必须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之中。(四)正当防卫的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五)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程度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
单纯把人打成轻伤或者是在斗殴中将对方打成轻伤,均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具体的量刑标准要根据伤情的结果以及其他的一些细节来具体确定。根据我的办案经验,在故意伤害中如果致一人轻伤的话,一般是处一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如果是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或者是有其他的从轻情节的话,可能会被判处缓刑。当然,如果要是造成轻伤之外,还有其他人的轻微伤,每增加一人是增加2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增加一名轻伤的话,还要需要增加3到6个月的有期徒刑。但是需要说的一点是,如果是属于正当防卫或者是属于由于过失而不是主观的故意造成的轻伤的话,不认为是犯罪的。
正当防卫构成的条件如下: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理所当然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为前提。因而,现实的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才使合法权益处于紧迫的被侵害或者威胁之中,才使防卫行为成为保护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 3.具有防卫意识。 一般认为,正当防卫也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4.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在具备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也具有防卫意识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决定的。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防卫行为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便是防卫过当。
打架致他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正当防卫过当一般会按照过失致人重伤或过失致人死亡定罪。正当防卫过当是指行为人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的重大损害,所以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本身不是一项罪名,对于防卫过当,应当根据防卫人的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确定。
不一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正当防卫就是受到危迫,万不得已,非采取措施不可,而且只有那么做才可以避免自己被危迫,且又自己的防卫结果不能大于对方给予你的迫害,那么才谈得上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