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是必须要给抚养费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离婚的时候女方是需要给付抚养费用的,抚养费用的需要根据女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
在实践中如果女方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是要证明自己有一定的抚养能力。 按照《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 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母亲不抚养孩子不必然构成遗弃罪,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会被认定构成遗弃罪。 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等等。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
如果父亲遗弃子女的话,那么这种情况母亲是完全可以要求法院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 如果遗弃孩子,不对孩子进行抚养,这种情况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另外除了上述情况,如果一方出现以下情况,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
母亲追偿抚养费的起诉状: 原告:写清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事项。 被告:基本信息同原告,不清楚出生年月的可写年龄。 案由:婚姻家庭案件。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孩子抚养费金额。 事实与理由:写清楚何时与被告离婚,离婚后孩子跟随母亲,现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并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 (四)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
母亲将半岁男婴遗弃地铁站构成遗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母亲申请变更抚养权: 一、双方协议变更; 二、母亲可以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父亲死亡母亲失踪,其子女监护人的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于女方无能力支付抚养费的,待其有能力后再执行到位。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