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共同犯罪认定: (一)居间介绍买卖毒品必然要在买卖双方之间牵线搭桥,原则上,居间介绍者受哪一方交易主体委托,与哪一方存在犯罪共谋,并有更加积极、密切的联络交易行为,就认定其与哪一方构成共同犯罪。 (二)居间介绍者受以吸食毒品为目的的购毒者委托,为其介绍贩毒者的,不能因为其行为客观上促进了贩毒者的贩卖行为而简单认定为贩毒者的共犯,一般仍要认定为购毒者的共犯。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单纯购买毒品的不判刑,但要受行政处罚。 购买毒品后自己吸毒的,不构成犯罪,但会受到行政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购买毒品后贩卖给他人的,构成贩卖毒品罪,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吸食毒品就是在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而制造毒品就是帮助犯罪,其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最高可受三年有期徒刑。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未成年人走私毒品被抓罪行是否成立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不满十四周岁走私毒品的不构成犯罪,有行政机关处罚,家长严格管教; 2.十四周岁以上有该行为的,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在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刑法》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窝藏毒品罪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窝藏毒品罪的最高刑期为十年。
持有少量的毒品,不构成犯罪,会进行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