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打篮球把人撞伤了,撞人者如果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就不需要赔偿。打篮球属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当事人自愿参加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一般不需要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在起诉胜诉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情况下也可以承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胜诉后律师费应当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承担,在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也可由败诉方承担,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民事纠纷案件。承担律师费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律师费在各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由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打官司律师费的规定是:一般是谁委托谁负担,法律认为,是否聘请律师是当事人的权利,而不是必须行为,但在下列案件中,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负担:一、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打官司的流程如下:一、明确被告及其相关信息;二、撰写民诉起诉状,起诉状需要表达自己的诉求,写明事实与理由;三、根据案件情况搜集证据以佐证自己的主张;四、到法院立案并且提交证据。法院在立案之后就会给被告发送传票,并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举证期限是,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答辩期限是,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都能查到的,警察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但是如果是非法财产,那也会对其进行查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催款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是一种文书,提醒对方付款或对账时使用,除非多次催收无果后,发律师函给对方,如果不还款就起诉,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催款函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