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保密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点:1、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因违约或侵权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行政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罚款。同时工商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或销毁。 3、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银行的监管单位是银监会及各地银监局 。主要职责: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工地老板欠钱不还最有效的方法有: 1、可以先跟私人包工头协商处理的,确定延期还款或分期还款; 2、协商不成的,或者包工头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偿还的,建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3、直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起喝酒的同桌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同桌人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缔结契约的方式不能自由选择对不对?分情况,如果法律有特别约定的,那缔结契约的方式不能自由选择就是对的,否则就是不对的。缔结契约的方式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可以自由选择缔结契约的方式。个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应根据契约当事人的自由意思决定,而不得受到国家的干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起诉需要先交立案材料,立案庭审核材料合格后会让你交诉讼费,有些金额比较小的简单案件,法院可能走诉前调解,可能暂时不收费 看情况,大部分先交钱,有的不交钱。 一般案件,都是先交钱的,否则7日内不交,就会认为你撤回起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不可抗力免除的责任是: 1、通知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以后,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迟延履行、部分履行的事由,从而让对方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的损失。 2、提供证明的义务。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还要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有关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提供证明的机关可以是公证机关、政府部门及其他能证明不可抗力存在或发生的机关。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如下: 1.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没有提起诉讼的,不管原告同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均应该依职权通知追加该第三人。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三人认为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无独立的诉讼请求,但认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 3.原告申请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 4.被告申请追加,原告同意的可以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不同意追加的,视为已放弃对该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5.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依职权追加该第三人。
民事诉讼法225条规定如下: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