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随着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的提高,那么也会孕育着越来越多的企业随之建立起来,当企业在建立和经营的过程中,企业也是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那么在经营的过程中,公司法人也是可以向股东进行借款的,在借款后双方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凭据来保障双方的权益。 可以向法人或股东借款,收据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作帐,分录为: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或长期应付款)不能作为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是面对银行的. 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才会受到法律保护。“合法”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等。例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应超过一年;对于借款进行了必要的财务帐务处理;股东的借款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果股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制度、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应该受到惩处。 所以,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采用借款的方式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股东就要因为该行为不合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企业法人的信用会受到影响,不能坐火车、飞机,以后买房等都有限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 企业负责人是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的登记注册事项之一。 负责人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 一般由经营单位或分公司所从属的上级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公司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任命。
一般不可以,法人变更一般是由企业进行变更的,个人是不能变更的,如果离职之后有离职证明的,一般是不用承担责任,但可以与企业协商,让对方进行法人变更,更好地规避法律风险。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