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刑事自诉案件需要注意的事项一般包括自诉资格的相关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 刑事诉讼中反诉的条件是: 1、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也就是案件是自诉案件的; 2、属于本院管辖; 3、被害人向法院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自诉案件的分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1.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2.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3.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关于辞职申请书在撰写时需要清晰明确地阐明申请的事宜及相关理由,以确保对方能够深入理解您的需求以及详细状况。 同时,在阐述意见过程中,文中所使用的措辞务必严谨准确且行文简练朴素。 其次,辞职申请书的确切定义为当个体离开原先工作岗位时,向上司或所属组织提出正式申请的书面文书。 最后,辞职申请书的内容通常具备以下五个主要部分来构成。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应当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必要时要做详尽的调查。 第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第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第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土地证办理注意事项是: 1、办理土地证的地点是当地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窗口; 2、办理土地证的材料有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3、办理土地证需要本人亲自当场,委托代办土地证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应当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必要时要做详尽的调查。 第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第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第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第五、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注意事项有: (一)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二)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 (三)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 (四)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 (五)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
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 但实践中,律师建议,在签订工伤私了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双方私了时,无论是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建议先要准确预估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后续治疗费用情况。 否则即便签订私了协议,最终该协议也可能会因伤残等级评估错误,或者对后续治疗费认识错误,而被人民法院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乘人之危的理由撤销; 2、必须是在工伤职工本人意识清楚,完全出于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如果工伤职工伤情较重,成为无民事行为能为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职工发生工亡,未征得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签订协议。 都可能导致协议
撤销权之诉善意第三人注意事项: 1、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确定之前。 2、第三人在与无权代理人进行民事行为时必须是处于善意,即第三人不知道无权代理人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是无权代理。 3、撤销的内容原则上须及无权代理行为的全部,不能撤销对自己不利部分而保留有利部分,也不允许第三人只撤销其义务部分保留其权利部分。 4、撤销的意思表示,原则上应向被代理人表示,但向无权代理人进行撤销的意思表示应同样有法律效力。 5、撤销权的行使,并不影响善意第三人要求无权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