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于女性职工流产假期的相关规定如下所示: 当女性职工处于怀孕不满四个月阶段时选择流产,那么将享有十五天的产假福利待遇;而当其怀孕大于等于四个月并进行流产手术后,则有资格享受到为期四十二天的产假。 在此期间,女性职工们仍需依法享有全额工资发放的权利,雇主们无权以任何理由剥夺或减少您的薪酬待遇,同时也不能以此为由阻碍您在职业舞台上不断提升自我价值。
第二次流产一般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但前提条件是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流产,如意外流产,可享受产假、领取生育津贴以及报销生育相关费用等。因为小孩畸形或者其他原因,医生建议的流产,并且有准生证,社保满足当地政策的,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未婚流产是有带薪产假的。 女职工未婚先孕小产的,如果是在计划生育内生育的,并且交纳生育保险满一年的,在小产期间是会有工资的。 法律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意外妊娠或身体健康原因需要终止孕期的女性员工,将享有为期15至42天的人流假期。 具体而言,当该类员工在妊娠期不足四个月时流产,将得以享受共计15个工作日的产假;若其妊娠周期已达四个月以上,则可获得共计42个工作日的产假。 在此期间内,雇主须按正常工作时间全额发放产假薪酬给员工,倘若参与了生育保险计划的员工,亦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基金对生育津贴的公开支付政策。
流产报销流程: 1、女职工流产后,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女员工流产假是全薪,流产假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女职工流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应当按照正常工作的工资标准发放。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员工流产的,是可以请产假的。 法律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用人单位有缴纳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享有的待遇均由社保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自主承担。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流产的,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国家机关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国家机关有过错,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看守所等机关行使职权的情况下,原判再审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执行,被害人才有权获得赔偿。
员工流产假期工资按产假前工资的标准计算,由用人单位支付,不过这是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时才需要支付的。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不需要支付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