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但是有前提条件,而且不能损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守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消费者受到欺诈,首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协商不成的,可请求相关组织调解,调解不成,提起诉讼。
消费者有如下权利: 1、人身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获到保护的权利。 3、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或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处理并告
买到有瑕疵的商品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换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维修等义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维修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1款,经营者向消费者
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同时规定,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
首先消费者可以与商店协商,协商未果的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投诉首先有一个时间问题,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出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 但是,消费者如何与商店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拖得时间太长,因为,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 另外,一些不宜存放的商品,时间长了,很难鉴别其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这一规定确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身调整范围,同时也对消费者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因此,银行消费者可定义为: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银行产品或接受银行服务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