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组对尚未履行合同处置方法如下: 1.解除尚未履行的合同。因破产清算组解除合同给合同相对人造成的损害,损害赔偿额应作为破产债权。 2.继续履行合同。破产清算组履行合同接受的给付应作为破产财产,履行合同产生的债务负担应作为破产费用,先于破产债权获优先拨付,破产清算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相对人按合同约定应获得全额的债权。 破产清算组就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作出选择时,应统观全
破产清算组的职责如下: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法人是组织,清算组成员需是自然人。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的规定
清算组成员都有以下职责:《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该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情形: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4、具有上述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权利: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
清算组能提出破产申请,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 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