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违约金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可以根据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来计算。 计算方式一般是约定为千分之三。如果高于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费诉讼时效是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临街商铺是否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则取决于临街商铺是否小区物业的组成部分。如果是,那么必然要划入小区物业管理的范围。临街商铺位于住宅小区的边缘,地理位置不同,但缴费义务相同。因此,临街商铺也属于该小区物业管理的范围,且临街店铺所需电、水、供暖设施一般与小区住宅共用。自然其业主也负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没交物业费,物业老是上门来找,应当尽快交齐物业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物业费打折如下: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打折; 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
物业费属于债务的一种,只要债权人行使催讨权利,而且你欠交物业费是一种持续状态,则物业可随时起诉你。按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由2年变更为3年。 只要在3年内物业公司向你征讨过,就不会丧失胜诉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物业费可以退款。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多交的话,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退还或者作为抵充下一次的物业费用。但是你不想抵充而物业公司也不想协商退还的话,你可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返还多得的部分款项。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物业费可以退款。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多交的话,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退还或者作为抵充下一次的物业费用。但是你不想抵充而物业公司也不想协商退还的话,你可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返还多得的部分款项。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物业费的6%税,是由物业公司承担,你们交到物业费里面,就含里面的税,这个并不需要额外缴纳费用,应该由物业公司出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管理和服务项目,向业主或者用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天经地义的。但是无论如何,有关物业管理费的事宜,物业公司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物业费诉讼时效起算点,看物业和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手册上有没有规定或有没有约定“逾期交纳物业费收取滞纳金”。如果没写就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但是必须补交以前的物业费。如果写了,那也要看物价局审批文件上有没有明确写明“允许收取滞纳金”。物业费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属于普通的债权债务纠纷。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