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规定为: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公司“劝退”员工,实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逃避责任的一种形式。劳动者遇到劝退情况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单位的劝退而单位非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同意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五)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六)考勤记录; (七)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职工遭遇工伤事故的举证责任在企业,个人不负有举证的义务。 但是个人须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是合法裁员,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赔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违法裁员按照上述标准双倍赔偿。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 具体说明: 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单位需要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如未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第三、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辞退,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1、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2、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4、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法定年龄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没有缴纳的,社保局有权要求单位给予补缴。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