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用人单位的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1.5倍。 2.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 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3倍。
《民法典》没有规定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了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可以终止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法定其他情形。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患有精神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能查到吸毒史。 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是否聘用有吸毒史的员工,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这里的所属单位可以理解为,一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二是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的关系;也可以理解为具有关联性质的公司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中不得依据“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但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如严重违纪等),用人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合同。 具体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职业病相关保护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法律依据:用人单位需确保劳动者健康权益,避免未确认健康状况时解除合同。 工伤或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意义:保障因工致残劳动者获得必要的生活和医疗支持,不得随意辞退。 医疗期内保护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要求:医疗期是劳动者治疗和恢复的法定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合同。 女职工特殊时期保护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保护目的:维护女职工生育权益及母婴健康,禁止在此期间解除合同。 长期工龄与临近退休保护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考量因素:保护临近退休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降低再就业困难风险。 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保护情形(兜底条款,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用人单位具有以下情形的劳动者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仅限于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即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试用期内未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情况为劳动者违反保密或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