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不可以继续执行。 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时,企业的债权人或者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进行破产清算,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作为国有企业,在具备破产条件时,应该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才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因为,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人是国家,而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权力。国有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由三项事实构成:1、企业经营不善。2、严重亏损。3、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破产费用,不应由债权人垫付,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公司在有被诉讼时,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原诉讼案件暂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诉讼继续进行。
房产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为:当房产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或债务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除此之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民法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公司拥有净资产并不足以说明其是否还具有偿还能力,需要结合该公司的净资产能否清偿到期债务,或者评估其是否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总的来说主要为两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个体户不可以申请破产。可以申请破产的主体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而个体户不是企业法人,所以不能申请破产。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个体户是属于自然人经营,个体户是不能以个体户的名义成立公司的,但个体户的经营者可以以自然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 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司申请破产,在工商管理局是可以查到的,只要破产程序未终结的,企业就不能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