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受到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权的方式包括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鼓励受到疫情影响的企业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方式,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
受到疫情影响企业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处理措施包括首先要评估下游企业的资信和未来履约能力的改善,如果是具备较强抗风险能力的企业,可以接受延期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承兑付款等形式。如果是风险承担能力较弱的企业且账款难以收回,旧账可以采取以物抵债、债权转让、提供担保等形式处理,新业务需要现款现货。 【法律依据】 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七条,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由质权人办理。质权人也可以委
企业已有欠债或融资但受疫情影响可能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处理是: 1.梳理并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清算方案,取得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充分谅解。 2.做好企业与个人资产的风险隔离,避免创业失败,倾家荡产。 3.如果企业具备一定的优势,仅仅因为现金流问题无法经营,可以考虑寻求行业内较大企业或者国企的收购,维持企业的生存。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
疫情中企业线上化转型的过程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方面法律注意要点包括以客户数据为核心,通过数据技术和数学算法切入业务流,形成的运作闭环。因此在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企业对客户的信息进行收集、清洗和整合等数据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家办公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是工伤,对于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在家办公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网络社交工具散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不实言论需要承担责任,在公共领域范畴散布关于疫情的不实言论,系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当事人因疫情无法开庭、预交诉讼费、举证或调取证据、不能履行生效判决的处理是当事人确因疫情将耽误期限的,均可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但需注意应最迟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原因造成不可抗力不再采购原材料承担违约金的方式是先进行协商,如果合同双方对此认识不同,无法协商一致,在诉讼或仲裁中还要看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能否充分举证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器械药品等物资的生产和供应的方法是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 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经营收入无法支付租金企业可以与出租方协商降低房租,汇总因疫情造成的经营业绩锐减情况,同时对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管制通知备案存档。援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事由,主动与出租方协商变更合同条款,申请减免房租。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