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申请房屋登记的情形如下: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变更登记情形的;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
租赁房屋的登记备案手续: 一、租赁双方持所需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二、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三、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四、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五、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夫妻协议离婚一方反悔的,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发现,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即这种情况不能反悔的,因为离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房屋继承时申请产权转移登记的流程如下: 1、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等等; 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 3、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婚前共同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当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
房屋预告登记有效期是: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办理城市私房所有权的登记、变更和转移时须提交的证件如下: 1、新建、翻建和扩建、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所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 2、购买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约; 3、继承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有关证明和契证;等等。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
可由当事人单独申请的房地产登记如下: (1)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初始登记; (2)因继承或遗赠取得房地产的转移登记; (3)因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而取得房地产权利的有关登记; (4)变更登记; (5)因土地使用年期届满的注销登记; (6)因房地产权利证书灭失、破损而重新申领、换领房地产证书等其他登记。 【法律依据】
步骤如下: 一、提出申请。买卖双方或买方委托卖方应当按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登记申请。 二、拿测绘图。可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带身份证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三、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四、提交相关材料。包括: 1.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
再婚登记,和第一次登记结婚流程相同,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办理: 1、双方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口簿原件; 3、再婚一方相关的离婚证原件或者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