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