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于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的罪犯,应当及时收监,并依法进行数罪并罚。同时,对于其在监外执行期间的行为也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不再犯罪。
监外执行的申请流程: 1、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2、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 3、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醉驾实刑能否申请监外执行,关键在于是否符合监外执行的具体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有案底,监外执行只是一个执行的方式而已。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罪犯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如下: 1、犯罪分子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犯罪分子怀孕的; 3、犯罪分子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犯罪分子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犯罪分子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被判处监外执行。监外执行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他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他们有特殊情况,如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等,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并有可能被判处监外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监外执行的决定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作出,并且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实际操作中,是否适用监外执行,以及监外执行的具体条件,都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
监外执行人员若实施无证驾驶行为,将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 首先,从交通法规的角度来看,无证驾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意味着,监外执行人员若无证驾驶,首先会面临罚款和拘留的行政处罚。 其次,监外执行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要求被执行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若监外执行人员在执行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如无证驾驶,则可能被视为违反了监外执行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机关有权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甚至直接决定收监执行。这意味着,监外执行人员若因无证驾驶被查,可能会面临被重新收押并执行尚未完成的刑期的风险。
治安拘留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监外执行不需要担保人,取保候审才需要担保人。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