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一般不需要填监护人,因为18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但是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一般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也可以成为监护人,如果没有监护人,可以由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有权处置房产,但是无权处置被监护人的房产,因为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留守儿童的班主任并不是监护人。
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如果不履行职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没有监护人。
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一般是其孩子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时是其父母可能双方都外出务工;如果只有父或者母外出务工的,另一方配偶就是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等。
未指定监护人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法向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申请指定监护人。如果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或者对指定的监护人不认同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通过裁决指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无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另外也可以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由于被告无监护人,法院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确认。
在有关继承权的相关问题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不能代替其签字放弃继承权。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