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的终止,设定监护的客观条件自然消失,导致监护的存在成为不必要,从而解除监护关系。引起监护关系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1、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已达成年。2、被监
监护的终止,设定监护的客观条件自然消失,导致监护的存在成为不必要,从而解除监护关系。引起监护关系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1、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已达成年。2、被监
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称监护委托。如委托给保姆、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委托监护原则上不能改变原监护人的地位,不同于法定监护人以内部协议确
如果继父或者继母对继子女尽到了合理的抚养义务,那么他就应被视为继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
根据我国《民通意见》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1)《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
监护的终止,设定监护的客观条件自然消失,导致监护的存在成为不必要,从而解除监护关系。引起监护关系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1、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已达成年。2、被监
父母以外的也可以是监护人。《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
监护人的确定标准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章第二节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21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