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符合担任监护人的条件就可以。《民法总则》第2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的担任有着一定的法定顺序;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变更。《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未成年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是从有利于被监护人的生活、健康、成长有利等方面从近亲属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监护能力的下列人员中确定:父母;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4、教育和照顾被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精神病人无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
重症病人一般都是昏迷不醒或者意识不清醒的,所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指定监护人依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未成年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是从有利于被监护人的生活、健康、成长有利等方面从近亲属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监护能力的下列人员中确定:父母;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4、教育和照顾被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为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指定监护人时,应依其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为之。若只有唯一法定监护人,可以向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
重症病人一般都是昏迷不醒或者意识不清醒的,所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指定监护人依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