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继父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则是继子女的监护人。根据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监护人有权利卖未成年人的房子,但必须是在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情况下。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时不可以处分未成年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监护人家暴的能取消监护权。监护人资格会被剥夺的情形如下: (1)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仍不悔改的。所以当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家暴时,其监护权可以被依法撤销。
在没有父母、其他亲属的情况下,如果亲姐姐已经成年,可以作为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夫妻双方离婚后,夫妻双方都仍然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存在变更的问题。有可能变更的是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讲,孩子的生活环境稳定才能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后也不允许随意变更,但司法实务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因为某种原因,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法定代理人不一定是监护人,但是监护人是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其监护人。
亲属监护人是可以变更的。但不可以自行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后还可以恢复,但是要符合法定恢复的条件。 法律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被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监护人不能恢复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申请,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形将其监护人资格予以恢复,人民法院同时终止指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