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减刑之后还能立功,两者并不冲突。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我国判刑七个月是否会送监狱,根据罪犯剩余的刑期决定,如果剩余刑期是在三个月不会送监狱,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如果剩余的刑期超过三个月会送监狱。
尿毒症被判刑在监狱里,监狱负责给治病,这是法律规定的,监狱申请可以获得大病救助。家属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犯人也有人权。
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一方与服刑人员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但是由于服刑人员身份的特殊性,服刑人员一般需要向监狱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管教干警陪同或者由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办理离婚登记。
这要看情况而定,根据监狱的实际情况,结合本人的身体状况确定。但监狱是个改造人的地方,不会强迫服刑人员超体力劳动。 我国《监狱法》规定,第六十九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第七十条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被人民法院判决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接受管制教育,也就是需要坐牢。只要是刑罚就会有一定的期限,到了判决期限自然就会刑满释放,对于这类人员通常就叫做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即恢复自由,不用专门接受司法机关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犯人死在监狱怎么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1.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工死亡的,对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根据《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规定,罪犯因工死亡的,由监狱负责处理丧葬事宜,丧葬费用由监狱负担。 罪犯因工死亡,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相当于48个月本人劳动酬金加基本生活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根据供养人数,酌情增发,增发数额最多不超过12个月本人劳动酬金加基本生活费。 2.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监狱、看守所不予赔(补)偿。监狱可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生活困难的服刑人员家属,一定的经济救济和殡葬费用。 3.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监狱、看守所不予赔(补)偿。 4.因监狱、看守所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犯人因病正常死亡,监狱如果没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予赔偿。监狱可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生活困难的服刑人员家属,一定的经济救济和殡葬费用。 根据我国《监狱法》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但是如果罪犯是因工死亡的,由监狱负责处理丧葬事宜,丧葬费用由监狱负担。罪犯因工死亡,监狱最多负责3名亲属参加丧葬的食宿、交通费。
要先查明死亡原因,如果是由于监狱的监管不善造成的,可以起诉要求国家赔偿;如果是由于身体自身原因,则监狱承担一小部分的责任,甚至不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