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的作用为:通过法律的强制性作用排除各种对竞争机制作用的干扰,保护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维护竞争的市场结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垄断法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实现有效竞争表现出来的,同时也表现为弥补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 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重要的基础性法律。《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增强我国经济活力和竞争力,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工商总局作为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关之一,制定反垄断法配套规章,是确保《反垄断法》顺利实施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法治工商的重要内容。
宏观调控是政府运用政策、法规、计划等手段,对经济运行状态和经济关系进行调节和干预,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在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及需求,是受价格规律及自由市场机制所影响。市场经济带来经济增长,但会引发通货膨胀,而高潮后所跟随的衰退却使经济停滞甚至倒退,这种周期波动对社会资源及生产力都构成严重影响。 所以宏观调控是着重以整体社会的经济运作,透过人为调节供应与需求;保持国民经济的适度增长率;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公平的收入分配;国际收支平衡。
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也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国家可以通过发票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公司解散登记的目的是: 1、便于监督管理,促使公司及时依法清算; 2、有利于对有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免受不可预见的损害,保护社会交易的安全; 3、公司解散登记的其他目的。
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目的在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是有利有弊的,对于员工来说,第三次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了;但同时也是存在有弊端,就是容易出现违反劳动法的相关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总共有三种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一般都是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固定期限分为一年,三年或五年都可以,由企业根据工作性质岗位自行规定,也就是劳动合同一年,三年,五年一签。每次合同期限到期后可以选择解除或续签。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是合法的,而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问题的话,符合双方情况就是可以适用的。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有以下行为:(1)实施恐吓行为。恐吓的目的:以恶害相通告,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 恐吓的手段:暴力、胁迫以及其他方法。 实施恶害的主体,本人或者第三人,但由第三人实施时,行为人必须让对方意识到自己能影响第三人。恶害的实现,不要求行为人具有实现恶害的真实意思。恶害的性质,既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也可以通过不法途径实现恶害的内容。 (2)对方产生恐惧心理。 产生恐惧心理的前提,恶害内容能够产生心理恐惧的效果。单纯使被害人产生困惑的行为,不成立敲诈勒索罪。 产生恐惧心理的原因,必须以对方相信该恶害内容可能发生为前提。 (3)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物。 处分的原因:恐吓行为与取财结果之间具备因果关系。如果不是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物,则成立敲诈勒索罪未遂。
《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质。 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5)一事不再罚原则。
我国刑法的目的是预防犯罪。 我国刑罚目的是国家司法机关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所希望达到的目标。西方刑法学者在刑罚目的问题上,有报应刑论、目的刑论和折衷主义三种主要学说。报应刑论主张刑罚的目的是对犯罪的报应或报复。目的刑论主张刑罚的目的是教育改造犯罪人,预防犯罪,保卫社会安全。折衷主义则将报应刑论与目的刑论加以折衷,认为刑罚的适用,既要重视报应的需要,又要重视功利的要求。 中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特殊预防。即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预防他们再次_犯罪。(2)—般预防。即通过适用刑罚惩罚犯罪,教育和警戒社会上某些有可能效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使他们不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