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
第二十一条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
你好,如上所述,不成立抢劫罪。涉嫌故意伤害罪和侵占罪。刑事犯罪,追究责任的主体系公诉机关,不允许私了。
由于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的自治机构,许多职权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自主决定行使,不应当由人民法院包办。
随着社会的发展,诈骗罪也衍生出了很多种,例如电信诈骗、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等,而这些诈骗类型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的目的相同。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故此,成立诈骗罪,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实施时有之后归还的意思,只是由于之后投资失败或者其他不利因素而无法还款,则不构成诈骗罪。
刑罚的目的,是指国家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的目的,也就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追求的社会效果。这一目的的主要内容是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并为最终消灭犯罪创造条件。刑罚目的主要通过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两方面的活动予以实现。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改造他们,预防他们重新犯罪。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警戒社会上不稳定的、可能实施犯罪的分子,并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预防和制止犯罪。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两者关系十分密切,同等重要,不可偏废。
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刑罚的目的:我国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首先是为了惩罚和改造犯罪分子。惩罚是刑罚的基本特征,但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并不在于或不仅仅在于惩罚,而是为了改造他们。其次,通过适用刑罚,可以对社会上企图进行破坏活动的不稳定分子,起到震慑和警戒的作用,促进他们消除犯罪念头。再次,通过适用刑罚,还可以提髙人民群众的警惕性和法制观念,鼓舞他们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可见,适用刑罚最终是为了预防犯罪和减少犯罪。 刑罚的种类: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它们各自又有多种。属于主刑的各个刑种只能独立适用;属于附加刑的各个刑种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另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制度上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