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看守所转到监狱通知家属有规定是在罪犯收监后的五日内,由监狱向家属发出通知书。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是写信通知家属、在信上一般写有犯罪情况,判多少年,所在监狱、监区和有关会见日期等信息,探监需要带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带上身份证就可以),不用到居委会开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第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看守所一般收押不超过两个月。看守所收押后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是不超过七天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不能超过两个月的。案情复杂或者期限届满不能立即终结的案件,可以通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进行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的侦查终结,认定犯罪的证据确实是充分的,移送到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如果认为犯罪证据不是确实的充分,就予以释放。
可以给看守所关押的犯人送书,书籍种类不限,但是必须经过监狱批准和检查。但是实际操作中除非是国家特殊人才、需要特殊书籍。看守所通常不接收书籍,即使通过邮寄的方式也不会下发至犯人。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看守所里面人犯可以写信出来。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罪犯可以与其亲友或者监护人通信。看守所应当对罪犯的来往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四条 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看守所寄书籍规定:家属是可以给关押在看守所的人寄书籍。书籍种类不限,但是必须经过监狱批准和检查。 我国看守所条例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看守所犯人没钱会联系家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人在被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是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因此看守所犯人没钱是可以联系家人的。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看守所应当对罪犯的来往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也是可以扣留的。
看守所有死刑犯。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视情况而定。如果仅仅是被刑事拘留,没有被法院依法判决的,不会留下案底。只有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才会留下案底。 案底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事拘留期限,不可能有6个月。拘留到期后,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比如批捕。拘留时间短,并不意味着刑事责任轻。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一般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等程序,以确定行为人有没有罪,有什么罪,应当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你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最低实际执行期不得少于一年零十一个月。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