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对矫正对象定期开展思想、法制、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和收监执行的建议,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进一步探索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人民法院依法履行的职责有很多,包括:1、核实居住地2、委托调查评估3、对社区矫正对进行教育、告知4、及时送达文书5、决定逮捕6、及时作出收监(不收监)裁定7、及时作出减刑(不予减刑)裁定8、社区矫正机构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通报决定机关9、社区矫正期满或赦免通知决定机关10、责任追究。我国社区矫正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享有的权利包括: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其他未被剥夺的权利。我国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社区矫正对象违反哪些规定将受到训诫。我国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机构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依照有关规定对其实施考核奖惩。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视情节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法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因此在社区矫正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督管理规定,争取早日解除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对象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的情形有哪些。我国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三)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被给予警告的; (四)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五)拟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
“社区矫正对象的处罚包括什么。我国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视情节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法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认定其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是否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依据。因此在社区矫正时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争取早日解除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撤销缓刑的情形: 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我国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视情节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法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
缓刑社区矫治证明书乃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监狱等机构,为确认特定缓刑对象在社区中接受改造而出具的严谨书面凭证。 在实际操作中,这些部门可能会委任于司法行政机关执行辅助工作,以深入了解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所居住社区中的社会影响,全面评估其寓居环境、家庭关系以及犯罪行为对社会带来的深远影响等多个方面,进而依照具体状况及时提供详实的评估意见和建议。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 社区矫正机构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应当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参加。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人分别进行。
不同的社区矫正对象,其解除的情形或者说理由是不同的。 对于管制、缓刑的人员,解除社区矫正是由于矫正期满或者被赦免;对于假释人员,假释考验期满则解除社区矫正 。需要注意的是,社区矫正的终止和解除是不同的。如果社区矫正对象被裁定撤销缓刑、假释,被决定收监执行,或者社区矫正对象死亡的,社区矫正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