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方式是: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4、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 5、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
破产逃债是指债务人不依法进行破产,隐匿企业财产,造成资不抵债假象进而达到免除债务的目的的逃债方式。 公司破产逃债的现象有: (一)债务人在申请企业破产前,就进行假破产、真逃债的准备。 在破产申请前,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低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或是放弃自己的债权等。 (二)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后至被法院公告破
企业破产法特别规定破产欺诈的行为主体虽然是债务人,但责任主体是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有破产欺诈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另一个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权处理如下: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有: 1、以非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下同)资产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2、修改负债条件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包括延长还款期限
民营企业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开发商已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话,业主可作为普通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开发商按照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
破产财产清算报告是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后需要进行破产清算,以公司的财产偿还债务,作为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要求清偿。 《公司法》第188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