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破产的事由是不能清偿和资不抵债。 【法律依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或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确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并进行清偿; 8、破产清算的结
对破产财产分配裁定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起10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
企业破产改制与企业破产的区别: 1、内涵不同。 企业破产改制是政府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职工生活、就业、社保等社会问题的过程。企业破产是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2、性质不同。 企业破产改制,是企业为了更好地发展而进行的体制改革。企业破产是司法程序,而非行政行为。 3、对员工的安置方案不同
破产员工工伤赔偿项目有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在清算时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工伤待遇等。破产企业应当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企业宣布破产员工补偿标准是: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后需要进行破产清算,以公司的财产偿还债务,作为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要求清偿。 《公司法》第188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破产欺诈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债务人恶意。 二、债权人恶意。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已的
民间借贷公司破产债权的处理由清算组会计师对破产企业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并编制成册。 由清算组律师根据该应收款帐册,通过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知情人的谈话,了解每笔应收帐款的形成过程和证据情况。 由清算组律师根据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证据,起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确认报告,提交法院。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
狭义的破产欺诈是指虚假破产的行为,指债务人在不符合破产的条件下,采用欺诈的手段实现破产,以此来逃避应履行的债务的行为。广义的破产欺诈不仅包括虚假破产行为,也包括在破产临界期间,债务人在明知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采用欺诈手段妨害破产财产的公平受偿,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162条,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