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还能改。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可以双方一起修改。双方当事人领取离婚证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一起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协议内容没有违法等,这份协议就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依据。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 若符合以上条件才可以申请重新分割 。
复婚后原离婚协议仍然有效。自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就会生效,且会自始有效,其效力不会因为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变化而变化。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 但是由于双方有复婚了,所以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婚姻关系解除条款会失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离婚协议抚养费可以更改。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离婚协议办理公证的方式:夫妻双方共同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关予以审查,确认符合法定要求的,发给公证书,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离婚协议书格式2021如下:首先标题写离婚协议书,写明男女双方的个人信息;其次写明结婚时间和儿女情况,协议内容一般包含以下内容: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2、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4、债务的处理5、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6、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最后双方签字按手印,写明日期即可。
离婚协议需要在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夫妻,因各种原因一方出国后,在国外不能回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中国夫妇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诉。 如国外的丈夫(妻子),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妻子(丈夫)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
婚内离婚协议一般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之后才开始生效,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协议离婚后,如果此时二者之间已经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这时候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已经终结了。此时,一方若要反悔的话,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双方已经领取了离婚证书。但是,如果二人只是达成初步的离婚合意,私下准备并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此时,因为双方还没有领取离婚证,所以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还是继续存在,也就是继续有效的。这时候,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许二人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是必须要写离婚协议书去办理离婚手续的。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必须需要写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一般是不用写离婚协议书的。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签订以后一般是不能推翻的。但若当事人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在订立关于财产分割方面内容时,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财产相关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