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结婚证丢了是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不是;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是需要开具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结婚证不在了办理离婚证的方式是:一个人丢失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个人丢失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以补办结婚证后离婚。
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即又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的,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不受理,要求当事人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夫妻双方如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1、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⑴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⑵子女抚养;⑶财产处理;⑷债务处理。离婚协议书格式/范本可参考本站法律文书栏目中的离婚协议书。2、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机关。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一般为县/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
离婚登记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是的。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且都是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天就可以拿到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我国法律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的机关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