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证需要手续: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离婚证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离婚证有用,不可以丢掉。 离婚事件中,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复婚或者二婚的需要离婚证,离婚证丢失的需要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证补办流程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属于离婚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不可以领取离婚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我国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再复婚的,应提交离婚证并收回才可办理复婚手续。如果丢失,可采取以下途径:1、到离婚证发放单位补办离婚证2、拿补办的离婚证去登记复婚!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民政局申请补办。
离婚证丢失之后应该要如何补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由此可见,离婚证丢失后,当事人是可以去补办的。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离婚证是夫妻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通常领取结婚证之日就是男女双方夫妻关系终结之时。就证件本身而言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如果当事人需要再婚的时候或者进行共同财产更名过户的时候以及迁移户口的时候等都需要出示其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证撕了没有什么后果。 可以到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结婚情况证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之后,就不用再办理离婚证了。
没有离婚证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