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离婚起诉书的文件叫做答辩状。起诉书是检察院出的,检察院是指控方。被告是被检察院控告,如果说对起诉有意见,需要反驳,就是对起诉的内容进行申辩,也就是答辩状,表示回答并辩护的意思。律师的话,一般是叫辩护词。无需什么固定的格式,至于答辩的问题,建议委托律师代写。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事实清楚,举证简便,没有请律师的必要。 当然,若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标的额巨大,证据收集难度指数较大,或者对方存在藏匿或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想要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胸有成竹地争取子女抚养权,建议聘请律师,予以专业性指导,胜诉才更有把握。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
视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必须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不能异地办理。 2.如果一方不同协议离婚,可以异地诉讼离婚。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所在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离婚后,结婚的彩礼归哪一方所有,依据具体的情形而定,如果男女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共同生活等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 没办登记就不是结婚状态。在非婚姻状态下,同居者分割财产时,双方协商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向法院诉讼请求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你们同居时期共同取得的家庭财产法官会依法分割,基本每人得到一半。
可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男女双方分居五年,双方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这样的婚姻持续下去意义不大,只会给双方造成更大的伤害。 因此,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能够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五年的,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被告不出庭后果不严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放弃为自己答辩,或者拒绝出庭。但是,当事人应该明确,如果其作为被告拒绝出庭,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审判。
夫妻分居半年可以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协商不行的,夫妻任何一方均可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若有直接证据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重婚等恶劣情节的,人民法院一般都会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离婚,否则,人民法院在第一次诉讼中不判决离婚,而等到第二次起诉才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判离与否,主要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衡量标准。 如果离婚诉讼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由于被告无法当庭表达其对于离婚的态度,法院无法查实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法院即便缺席判决,也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尽可能维护被告到庭应诉的权利。
如果被告仍在当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离婚,而故意躲避当事人不联系而找不到的,这不影响起诉。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还可以以公告方式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以后,被告不出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