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后不赔偿的,处理如下: 1、立即报警,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私了之后一方反悔的解决办法是:首先,劳动者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然后,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最后,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造成残疾的,可以申请伤残等鉴定。
绝大部份的刑事案件都不可以私了。要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即进行“公断”。极少部份的刑事案件也可以私了。
1、造成他人轻伤私了,但已经立案的,只有满足《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撤销案件的条件,公安机关才会撤案。 2、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不能,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县市。取保候审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时下很多用工单位在工伤发生以后为逃避责任或者逃避政府处罚与社会舆论压力试图采取和劳动者私下调解,而很多劳动由于不懂法怕麻烦便接受私了的提议,但这却是一种对自己极不负责人的做法,这样不仅会损害个人权益,更会助长用工单位的气焰,让更多的劳动者受到伤害。 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私下与劳动者就工伤赔偿达成协议无效,理由是工伤认定、赔偿是国家强制执行的范围,必须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来处理,私了协议破坏了国家关于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无效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可通过下列程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3)仲裁解决。双方不愿或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解决的,可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诉讼解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基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的判决结果为终审判决,即时发生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私了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报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可以“私了”。如果交通事故存在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存在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进行受理,并及时处理。但如果交通事故已经私了,且责任认定一致,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之后反悔再报警的,一般不会再行受理,但会告知当事人走诉讼程序来维权。
重婚罪是否可以私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若是被害人没有向人民法院自诉或已经自诉但在宣告判决前撤诉或没有由检查机关提起公诉,重婚者可以和被害人私了;二、若由检察机关提起了重婚罪诉讼属于公诉案件,就不可以私了。
没有法定的反悔期限,但当事人有仍然有诉讼和仲裁的权利。 诉讼和仲裁能否得到支持要看有没有进行过工伤鉴定,双方签定合同是否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已经过了工伤鉴定,双方在此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并且也没有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协议有效。如果未进行鉴定达成一致,那么法院可能会在鉴定后根据情况补足一部分。
1、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既未向主管部门上报,又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在这种情况下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该行为属隐瞒不报,逃脱了劳动监管部门的监管,最终破坏了国家的劳动安全制度,也损害了劳动者的健康权利,违反了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该协议自始无效。 2、但是如果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并启动工伤认定程序。这种情况下的私了协议是有效的,因为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和解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是在遵守国家安全劳动制度的前提下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