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定的反悔期限,但当事人有仍然有诉讼和仲裁的权利。
诉讼和仲裁能否得到支持要看有没有进行过工伤鉴定,双方签定合同是否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已经过了工伤鉴定,双方在此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并且也没有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协议有效。如果未进行鉴定达成一致,那么法院可能会在鉴定后根据情况补足一部分。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
2024-08-15 09:41
没有法定的反悔期限,但当事人有仍然有诉讼和仲裁的权利。
诉讼和仲裁能否得到支持要看有没有进行过工伤鉴定,双方签定合同是否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已经过了工伤鉴定,双方在此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并且也没有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协议有效。如果未进行鉴定达成一致,那么法院可能会在鉴定后根据情况补足一部分。
2025-04-10 11:55
认定工伤的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的单位。
2025-01-03 15:22
地役权的存续期限一般最长是70年。虽然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而我国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为70年。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地役权消灭的原因如下:
1.土地灭失。土地灭失是任何以土地为标的的物权消灭的原因,但地役权不但因为作为其标的物的土地(供役地)灭失时消灭,而且地役权也因需役地的灭失而消灭。
2.目的事实不能。设定地役权的目的事实上不能实现,即供役地事实上不能再供需役地便利时,地役权消灭。例如,汲水地役权因供役地水源枯竭而消灭。
3.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关系。地役权因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关系而消灭:第一,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第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4.抛弃。地役权人如将其地役权抛弃,供役地则因之恢复其无负担的状态,地役权归于消灭;但如果是有偿的地役权,地役权人抛弃地役权后,仍应支付地役权全部期间的租金。
5.存续期间的届满或其他预定事由的发生。地役权如有存续期间,因期间的届满而消灭。
2024-08-20 10:53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工伤职工对社会保险机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已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救济,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6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限为半年。
2022-08-22 15:56
1、普通护又称“因私护照”,普通护照有效期最长为10年;
2、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有效期最长为5年;
3、香港特区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
4、澳门特区护照有效期一般为10年;
5、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