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卖掉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居住租赁的房屋。
租赁期间,出租人卖掉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居住租赁的房屋。
出租人外出未归或是拒不搬走,租赁合同届满,而房东想要收回房子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 (三)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四)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
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补偿,若租赁合同中并未载明续签的规定,原则上双方都可以选择不续签,一般是没有什么补偿的。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要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和其他费用。 4.明确约定好租赁期限、租金、支付租金的期限、支付方式。 5.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押金的退还条件; 7.房屋的维修由谁负责; 8.该租赁合同是否进行登记备案等。除此之外,租赁合同应当完全具备法定条款,方可生效。
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包括租赁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由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内容合法等。形式要件包括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要采用书面形式;应该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的,要履行审批手续。
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给付定金的承租方违约,定金是不能退的。 如果是收受定金的出租方违约,那么定金是可以退的。
如果租赁的房屋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除非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相关批准,否则租赁合同无效:第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第二,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因此,租赁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很可能无效。
承租人死亡后,如果有共同居住人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承租房屋,如果不承租的,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能自动解除。 当合同租赁关系约定的时间到期或者出现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事由时就自动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