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物未按时交付的,构成合同违约,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但由于该租赁物为承租人占有、使用,为避免权利外观影响导致产权不清晰的情况,《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但由于该租赁物为承租人占有、使用,为避免权利外观影响导致产权不清晰的情况,《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但由于该租赁物为承租人占有、使用,为避免权利外观影响导致产权不清晰的情况,《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如果承租人及时修复,且未对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造成影响的,出租人不存在租金损失的问题。 但是,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仍然拒绝修复租赁物,影响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 此外,出租人应当在承租人拒绝对租赁物进行修复后的合理期间内及时对租赁物进行修复。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
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有以下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