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物未按时交付合同生效吗
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物未按时交付的,构成合同违约,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二、租赁物正常使用损坏,承租人要赔偿吗
租赁物因正常使用损坏的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所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是指按照租赁物本身的属性,如客运汽车是用来运送旅客的,而不能用来运输货物。
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换句话说,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致其损坏的,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租赁物因正常使用受到的损耗是一种消耗,任何物品因使用都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消耗,当磨损消耗达到某一临界点时,其出现损坏是很正常的情况。
况且,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也就认可了这种损耗,并已租赁物因合理损耗而减少的价值实际上已经包括在租金中了。
当然了,要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05-23 14:35
2025-05-23 11:50
若预售合同涉及共有财产(如夫妻共同所有房屋),原则上需全体共有人签字确认;若缺少一人签字且无合法代理权限或有效追认行为,合同对该未签字人可能不生效
2025-05-22 10:45
2025-05-22 10:22
商铺包租物业管理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民法典》第143条的有效要件,尤其是商铺的合法性。若商铺具备合法手续且合同内容合法,则有效;若存在违法情形(如无证建筑),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建议在签订前进行法律审查,并参考类似案例(如上述案例)中的裁判规则。
如需进一步分析具体合同条款或个案细节,可提供更多信息以便针对性解答。
2025-05-22 09:48
1. 起诉状的法律意义
起诉状是启动民事诉讼的法律文书,其有效性不取决于案件最终胜负,而是取决于是否满足法定起诉条件。只要起诉状符合形式和实质要求,法院即应受理,起诉行为本身即合法有效。
2. 法院受理的法定条件
起诉状需满足以下条件,法院才会受理:
原告适格:起诉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需提供被告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或单位等信息;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明确请求金额、事实经过及法律依据;
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承揽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