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移送管辖条件有: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
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移送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刑诉法移送起诉案件发生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的情况下。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关于线索移送的相关规定有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以及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八十七条规定
移送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怀孕不可以送看守所。根据《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劳动保障监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 1、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严格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招用童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予以立案查处。 2、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将需移送案件涉嫌犯罪的违法事实及移送理由形成书面材料。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移送案件。 4、为防止涉嫌犯罪案件嫌疑人逃避刑事制裁,一经发现涉嫌犯罪,应当
移送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不严重,移送审查只是说明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具体还要移送检察院进行审查才能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