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不需要子女签字。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生前合法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效,无需子女签字。
抚恤金不能立遗嘱。抚恤金不是遗产,因为在立遗嘱时抚恤金还不存在,所以立遗嘱人无权先行处分;另外,抚恤金是对于与死者共同生活的亲属的精神抚恤,不是对于立遗嘱人本身的补偿,本人是没有所有权的,所以遗嘱中关于抚恤金的分配内容无效。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1、老人在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孙子,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的,孙子取得房产所有权,该房产不再属于老人的遗产。2、老人的遗产是老人在去世时,其个人遗留的合法财产。3、继承人之间因为继承纠纷进行诉讼时,只以及老人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分割已经过户到孙子名下的房产。4,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如果老人去世前立的是公证遗嘱就很简单,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如果是普通书面遗嘱,程序比较麻烦,有几个步骤:1、到法院。确认该遗嘱是真实有效遗嘱,因为需要确认该遗嘱是否属于伪造,是否还有其他遗嘱等。2、到公证处。拿到法院判决书后,要到司法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3、到房管局。拿到遗嘱公证,就可办理房屋过户,房屋过户手续请咨询房管局,也是挺多手续的,不过按部就班就行了。这三步,关键是法院那步比较麻烦,耗时耗精力。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人死后遗嘱的有效期是没有限制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一旦订立,则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但遗嘱的继承权行使存在诉讼时效问题,一般为三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且最长诉讼时效不能超过二十年。
遗嘱效力的认定为: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的内容要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如果土地的使用权属于老人,老人有权处分,是他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应该尊重他的意愿的。如果老人在离世前也未留下遗嘱指定土地的受益人,那他(她)去世后,土地将在他(她)去世日起即时成为他(她)的遗产,由他(她)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分):他(她)的合法配偶(如果还在世)、他(她)的所有儿女、他(她)的父母(如果还在世)共同继承。那么如果老人在生前一直由你们照顾,其他子女未支付过老人的赡养费的话,你们可以就继承权问题向法律递效诉讼申请,请求重新划分老人的遗产继承比例。
有继承权。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都有继承的权力。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嘱要按如下法定要求进行书写才有效力:1、遗嘱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4、其他法定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处分他人的财产是不会产生司法效力的,自然人只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行为人对他人的财产不具有处分的权利。
遗嘱人可以立遗嘱把遗产都给儿子不给女儿,但是如果女儿是胎儿或者女儿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那么遗嘱人则需要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女儿不是上述情况,只要遗嘱真实有效,等到继承开始后就需要遵从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即让儿子获得全部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