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可以进行更改。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遗嘱的内容进行修改,是行使处分个人遗产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遗嘱人已经进行了遗嘱公证后,又立有多份内容相抵触的公证遗嘱的,视为对原公证遗嘱进行的修改,发生继承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内容为准。因此,公证遗嘱可以进行更改。
因拆迁获得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当事人的权属已经明确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立遗嘱的,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
老人立遗嘱不一定非要到公证处,也不一定非要公正。遗嘱是自己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可以由老人自己写,也可以找他人代书,代书遗嘱需要注意要求有见证人。而公证遗嘱,只是让遗嘱的真实性更强,更具有效力,但并非一定要公正,也不是其他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立遗嘱时被继承人是必须在场的,因为立遗嘱是被继承人自己的意思表示,而体现遗嘱真实意思表示,必须由被继承人当场予以确定。否则无法确定遗嘱是否合法产生的。
立遗嘱人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要看该遗嘱是不是符合遗嘱有效的要件,如果符合则不公证也是有效的,反之则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的法律后果是遗嘱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这是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足够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无法真正理解遗嘱的意义和后果,也无法自主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没有遗嘱的房屋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全部继承,没有前述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因为我国关于继承的顺序为,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如果老人生前立有遗嘱,明确约定了遗产给领养的孙女继承的,老人领养的孙女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老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的,领养的孙女不能继承老人的遗产。
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写的遗嘱不能生效。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离婚前这段时间,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只能处理自己份额的财产,无权处理另一半的财产。即使处理了,也无效。
在遗嘱中出现错误用字的情形下,原则上是依然具备法律效力的,然而,倘若此举给遗嘱内容的正确解读带来了不必要的争议与困扰,那么继承人便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起申诉,请求调解机构进行磋商,以求妥善解决此类纠纷或直接诉诸于法院审理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