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XX县人民法院: 原告XX诉被告XX一案,贵院现已受理。申请人认为本案应当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管辖,而申请人早在xx年离开xx,现居住在xx市XX路XX小区XX号楼xx室(附户籍证明复印件),同时原告在诉状中亦承认申请人现住XX市XX路xx楼xx单元,因此,贵院应当将本案移交xx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申请人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贵院裁定移送。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管辖权异议是有时间限制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提起管辖权异议的申请是否能够成功,还要看是否存在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相关的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二条规定,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由以上可知,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应当用书面形式。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移送管辖后开庭时间由法院确定,通常在立案后二十天左右。
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间是否按原计划开庭需要实际情况判断。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这一规定,没有体现当事人在管辖权异议的审理当中有何权利。在实践中,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不须开庭审理,而是由法院单方面依据管辖规则进行审查。
法律对管辖权异议审理期限规定如下: (1)提出。 收到起诉状后15天的答辩期内提出。 (2)审理。 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审理完毕。 (3)上诉期。 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 (4)上诉审。 二审法院应在立案后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在司法实践中,当人民法院根据规定受理某一案件之后,当事人可依法律程序向上提出关于该院审理此案并不具有管辖权的主张,这便是我们所熟知的“管辖权异议”。 值得注意的是,当农民律师代表被告参与诉讼时,应该充分考虑到管辖权异议方面的问题。 然而,为了确保管辖权异议有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本身; 其次,需要在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案件但尚未启动实质性审理阶段提出; 再次,管辖权异议仅能向一审人民法院提出,而不能针对二审法院; 最后,所有的异议都需要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
劳动仲裁未提管辖权异议,一审时可以提。
管辖权异议驳回是有裁定书的,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